



《通知》指出,各高校在自查并整改完善基础上,自愿推荐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申报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5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我省将择优推荐部分学校参评教育部今年组织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
《通知》强调,申报学校均应符合《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基本要求,在全面达标基础上,应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呈现鲜明治校特色,或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具有一定创新性、示范性和引领性,总结凝练出若干项示范性做法和措施。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等8个重点领域、36个核心要求、81个具体指南及附加项开展创建工作,实事求是申报。创建条件暂不具备和特色不够鲜明的高校,无需申报。